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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专利价值的主要因素到底是什么
(时间:2015-01-16 10:01:59   点击数:

决定专利价值的主要因素到底是什么?

来源:思博知识产权网 作者:王虎

  一种新的专利权价值评估数学模型和算法——产业法在社会逐步推广之后,不少业内的朋友通过来电、邮件及开放论坛,提出很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也有许多疑问希望我能更好的说明一下,包括,当初是如何构建这个评估数学模型的?如何去判断决定专利权价值的主要因素,目前市场上使用的评估方法的问题到底在哪里?等等……

  于是,我想还是写一点东西一并作个回复,希望对大家的思考能够有所启发,也期望能够一如既往地得到各位业内朋友的支持和指正。

  专利到底值多少钱?我想还是从这个问题开始。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但是,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如何去实现专利资本化?证券化?乃至专利运营?

  目前国内开展专利运营的呼声非常强烈,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日渐趋好,我们似乎又遇到了专利发展的好时候。作为一名多年的IP从业人员,我觉得不能辜负这个好的时代,所以非常希望就此能与同行切磋探讨。

  一、现在一般是如何评估专利权价值的?

  有一种观点认为,专利的价值主要由完成专利研究成果的成本所决定,也就是说,花钱多的研究成果形成的专利价值高于花钱少的专利。如果是这样,我们只要在专利技术研发阶段多花钱是否就能获得更高价值的专利?这显然有点荒谬。这就是成本法的逻辑!不过这也不能怪其方法,因为这种方法原本就不是用来评估专利价值的,只是被不明就里的拿来主义所害。

  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还不能直接得出需要评估专利的价值,但可以参照市场上选择若干相同或者近似的资产作为参照物,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将被评估资产分别与参照物进行比较调整,再综合分析各项调整的结果,确定资产价值。这种方法倒是省事!直接拿别的数据来用,可问题是,大家都这么想,都等别人先有数据拿来用,结果,可以拿来用的数据自然少得可怜。更遗憾的是,即使有了数据也和我们没有关系。比如,当年苹果等公司花45亿美元天价,购得北电6000余项技术专利,平均每件专利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再比如,我们见到美国加州圣活塞法院判决三星公司赔偿苹果6件专利10亿美金的时候,我们能够用市场法拿来直接用吗?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决定专利价值的主要因素是其未来收益,也就是通过估值被评估专利的商品未来收益并折成现值,以确定专利的价值。该估值方法的理论基础在于假设一件专利的价值取决于专利持有人所生产的产品未来收益的贴现值。问题在于,专利持有人生产商品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在计算方法中并没有被提及,同时,未来商品收益中到底多少来自专利贡献的参数来历不明。因此,这种方法基本上成为评估公司按照客户需要量身定制的所谓“评估”数据。

  二、中技所的《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如何?

  幸运的是,还有人在孜孜不倦的研究专利价值的评估,2012年中技所提出了新的专利价值分析体系,即《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该分析体系将决定专利价值的主要因素分为:法律、技术和经济三个维度,并提出了每个维度的二级,乃至三级指标,只要分别确定各级指标,就可以得出该专利的度量。

  尽管有点遗憾,还不能得出该专利的具体价格,但这种尝试已非常宝贵,至少,这是在讨论专利的价值,其评估方法来自于对专利从业人员的研究和分析。可惜的是,这种方法有其天生的缺陷和不足,以致它并不能扛起专利价值评估和分析的历史大旗,以下将从两个方面对此予以论述。

  首先,我看到指标体系的计算公式如下:

  PVD =α* LVD + β* TVD + γ* MVD  其中, LVD、TVD、EVD分别代表法律、技术、经济价值度;  α、β、γ分别代表各维度的加权参数,且

  α+β+γ= 100%

  从这个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到,该评估方法能够较好的说明,如果一件专利,仅仅是某一方面的突出价值,并不能必然成为一件有较高价值的专利,它还取决于另外两个方面的价值;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一件专利在某一方面存在缺陷,而其他两方面都还不错的情况下,到底这件专利是没有了价值,还是存在其他价值呢?例如,一件有着巨大市场前景,运用了先进技术的专利权,但是由于撰写的重大缺陷,存在被无效或被他人轻易规避的可能。这件专利显然是没有价值的,但是按照“指标体系”的计算方法,它仍然存在两个维度的价值,这就与实际以及我们的常识不相符合了!

  其次,如果我们深入到“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里面,就会又有新的发现了。在法律价值度(LVD)解析部分, 二级指标包括专利稳定性、实施可规避性、实施依赖性、专利侵权可判定性、有效期、多国申请、专利许可状态等。我们选取一个二级指标来讨论一下,例如有效期。在指标解释中,有效期是指:基于一项授权的专利从当前算起还有多长时间的保护期,并给出了具体的指标计算标准如下:

  如果待估专利的有效期还有16年以上,则计10分;  如果待估专利的有效期还有12-16年,则计8分;

  依次类推,有效期在3年以内的,则计2分。

  实际上,我倒是认为,对于已续存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以及续存超过5年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价值会远远高于有效期尚余有10、8年的专利,但在该评估体系中其得分反而偏低。之前,我们对中国专利的平均存留时间做过抽样调查,发明专利的半衰期不超过4年,实用新型的半衰期不超过3年,这更验证了我们的看法。

  再例如,技术价值度解析(TVD)部分,二级指标包括该专利的先进性、行业发展趋势、适用范围、配套技术依存度、可替代性、成熟度等。我们选取一个二级指标来讨论一下,例如先进性,在指标解释中,先进性是指:专利技术在当前进行评估的时间点上与本领域的其他技术相比是否处于领先地位。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一是,该指标评价的是当前专利技术的先进性,需要与其他技术相比较,这就要求评审人员必须掌握目前所知本领域所有技术背景,至少应该看完本领域所有专利文献吧?但这可能吗?!二是,指标并未对什么是先进性的技术给出标准,大家知道,一项专利发明就是基于解决某个发明目的而形成的技术方案,如何比较各技术方案之间的先进性本身就是一个高难度的度量方式,或许可以读一个学位毕业了,这完全是一个相当主观的判断,如何在有限的评估时间内对此作一个合理的打分?

  这并不是最困难的,接下来,技术维度还有一个指标,行业发展趋势,即要求对待评估专利技术所在的技术领域目前的发展方向作一个判断和打分,并给出了朝阳、成熟、夕阳三个标准打分。朝阳行业的专利打分就高,这好比“开好车的就是好人”的判断,我对此完全没有了方向。

  我们还可以再看看经济价值度(EVD)解析部分,二级指标包括:市场应用、市场规模前景、市场占有率、竞争情况、政策适应性等。同样,我们选取一个指标来讨论一下,例如市场规模前景,在指标体系中,市场规模前景是指: 专利技术经过充分的市场推广后,在未来其对应专利产品或工艺总共可能实现的销售收益;与此同时,我们还注意到,在经济价值度的二级指标中,还有一个指标叫市场占有率,其解释是,专利技术经过充分的市场推广后可能在市场上占有的份额。

  在指标体系的判断标准中分别有这样表述的,市场规模前景的计算方法是:理想情况下同类产品的市场规模乘以专利产品可能占有的份额。市场占有率的计算方法是:专利产品在其他类是产品市场占有的数量比例,如果专利产品还没有投入市场,则根据功能和效果最接近的成熟产品所占有的比例进行估算。

  我们恍然见到了收益法与市场法在这里的附体,这还不是问题所在。我们觉得这样设置指标存在相当的隐患,这两个指标是具有关联性,不符合指标的独立性要求,如果用这样的指标来评估是难以获得科学、合理的参数。

  这样的问题还有许多,由于篇幅所限,对于该评估体系的讨论就到此为止。

  三、决定专利价值的主要因素到底是什么?

  我当年考虑这个问题很久,构思产业法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从每一件专利技术出发,我们就会看到每一件专利都是为了解决一个技术问题而存在,而这个技术问题是有价值的,这里的所谓价值就是指,这个技术是被需要的,那么是被什么需要的?我继续思考,当然是市场的需要,但是这个市场实际上并不是直接提供了这个技术的需要,而是对于依附了这个技术的商品产生了需要,作为一个存在竞争的市场,一旦市场的主体嗅到了这个需求,一定会提供许多的解决方案。经过市场的选择,最终质优或者价廉的商品获得了市场的认可,那么实现了这个质优或者价廉的专利技术也就获得了价值的体现。

  对于这个过程的理解并不复杂,但有这个认识很重要。2014年426期间,工信部在深圳举行了一场知识产权论坛,会上,华为副总裁宋柳平博士有一个观点,我非常赞同。他说,中国的专利应该是世界上最值钱的专利!此话一出,满场惊愕,有人当场表示质疑,宋博士接着说,专利价值最终是依靠该技术所依附的产业价值所决定的,中国有世界上最大的生产和消费市场,因此,中国专利的价值应该是最大的,但目前中国的专利并没有成为世界上最值钱的的专利有许多原因,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不佳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在这里,宋博士已经对什么是决定专利价值的核心要素作了阐述,同时还对影响专利价值的保护因素也进行的说明,这就是产业法里面的专利价值回报期望指数。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种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的专利价值评估算法。

  除此之外,影响专利价值的因素还有哪些呢?

  我认为,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要认识到不同行业对于专利的敏感度是不同的,其实理解这个观点的也不难。大家想,既然决定专利价值的主要因素是依附于这个专利技术的商品及其产业,那么,在不用行业里面的专利的贡献自然也是不同的,因此在评价专利价值时,我们不能忽略掉这个重要的因素,这个因素就是产业法里面的行业专利敏感系数,这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种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的专利价值评估算法。

  当然,还有包括专利持有人指数,这个参数主要说明,同样的专利技术如果在不用的人手上,它的价值是不同的,之前我们在评论市场法是已作了说明。同样,这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种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的专利价值评估算法。

  四、产业法还能够做到什么?

  产业法当然首先是要解决专利权价值的评估问题,但产业法决不仅仅如此,借助互联网的强大功能,依靠大数据的支持,产业法可以实现专利权价值的在线评估。这对于专利价值评估,乃至专利运营等领域的影响,我们将拭目以待。

  作者:王虎

  来源:思博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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