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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风光电混合动力驱动型自采集能量发电式机帆船”等5件专利许可的公示
(时间:2022-12-05 18:15:50   点击数: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地大校办发〔2022〕16号)相关规定,现将国家发明专利“风光电混合动力驱动型自采集能量发电式机帆船”等5件专利许可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专利名称:风光电混合动力驱动型自采集能量发电式机帆船

专利号:ZL201910846811.6

成果完成人:袁曦明;袁一楠

简介:本发明涉及一种风光电混合动力驱动型自采集能量发电式机帆船,主要包括:光伏与压电复合发电型风帆、驻极体自发电与超级电容储能复合石墨烯棉线螺旋式风帆绳、波浪驱动式微纳米摩擦发电器;在风力较小时采用光电驱动航行模式,首先将自采集能量转换为电能,驱动电动机通过联动机构带动涡轮推进桨工作;在风力较大时采用风力驱动航行模式;本机帆船能够自采集来自太阳光能量、风力驱动航行能量、风力振动能量、机帆船航行振动能量、机帆船航行时波浪拍打造成的微纳米摩擦能量,并能够将自采集的多种能量转换为发电电能,还能够克服传统机帆船采用柴油机作为动力时对环境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

2.专利名称:超导磁悬浮型振动与光伏双发电的自供电防震房屋

专利号:ZL201910613759.X

成果完成人:袁曦明;袁一楠

简介:本发明公开了超导磁悬浮型振动与光伏双发电的自适应防震房屋,包括:超导磁悬浮减振与发电型自适应防震柱桩阵列网格体、光伏发电器、智能控制器、制冷机及电路、蓄电池及电路、传感器、承重房屋板、房屋;房屋建筑在超导磁悬浮减振与发电型自适应防震柱桩阵列网格体与承重房屋板共同构成的房屋地基上面;超导磁悬浮减振与发电型自适应防震柱桩,包括:超导磁悬浮振动微纳米摩擦与热温差复合发电型自适应防震柱桩、超导磁悬浮振动感应发电型自适应防震柱桩。安装在柱桩体阵列上的多个超导磁悬浮减振器构成超导磁悬浮减振器阵列,共同构成由智能控制器控制的超导磁悬浮减振器网格体,并使建筑在上面的房屋具有自适应地震减震结构。3.专利名称:自采集能量复合发电储能型生态可控旋转房屋顶

专利号:ZL201910890819.2

成果完成人:袁曦明;袁一楠

简介:本发明公开了自采集能量发电型水陆两栖轮足桨一体化机器人,包括:自采集能量发电型轮足桨驱动模块、光伏球体双模式发电器、微纳米摩擦发电器、执行功能模块、智能控制器、蓄电池A及电路、定位器、环境传感器、密闭舱、前端浮体、后端浮体、框架;在陆地上进行行走或者在水中浮游航行过程中,其振动力或水中压力能够分别驱动压电发电型轮足装配的压电发电器A和压电发电型轮桨上装配的压电发电器B产生压电发电效应,能够驱动装配在框架下面的微纳米摩擦发电器产生摩擦发电效应;装配的光伏球体双模式发电器具有太阳光伏发电模式和远程激光致光伏发电模式。因此,本发明具有自采集多种能量来进行发电的功能。

4.专利名称:自采集能量发电型水陆两栖轮足桨一体化机器人

专利号:ZL201910864784.5

成果完成人:袁曦明;袁一楠

简介:本发明公开了自采集能量发电型水陆两栖轮足桨一体化机器人,包括:自采集能量发电型轮足桨驱动模块、光伏球体双模式发电器、微纳米摩擦发电器、执行功能模块、智能控制器、蓄电池A及电路、定位器、环境传感器、密闭舱、前端浮体、后端浮体、框架;在陆地上进行行走或者在水中浮游航行过程中,其振动力或水中压力能够分别驱动压电发电型轮足装配的压电发电器A和压电发电型轮桨上装配的压电发电器B产生压电发电效应,能够驱动装配在框架下面的微纳米摩擦发电器产生摩擦发电效应;装配的光伏球体双模式发电器具有太阳光伏发电模式和远程激光致光伏发电模式。因此,本发明具有自采集多种能量来进行发电的功能。

5.专利名称:风光协同驱动微型阵列多重能量采集发电机

专利号:ZL201910793330.3

成果完成人:袁曦明;袁一楠

简介:本发明公开了风光协同驱动微型阵列多重能量采集发电机,由多个风光协同驱动微型多重能量采集发电机有序排列构成;风光协同驱动微型多重能量采集发电机,主要包括:风力驱动微纳米旋转摩擦弹性发电器阵列、光伏与压电协同驱动荧光波导复合框发电器、光伏电池复合风叶片发电器阵列、智能控制器、传感器、蓄电池及电路、逆变器、发电机轴芯、轴芯外旋转层、多重能量采集发电机框架、内旋转框架、外旋转弹性框架、弹性支撑杆;光伏电池复合风叶片发电器阵列为多个光伏电池复合风叶片发电器呈圆形风扇叶形态分布并构成能够旋转的扇形阵列;光伏电池复合风叶片发电器包括光伏电池A和风叶片;光伏电池A复合在风叶片上迎太阳光面的表面,构成复合结构。

许可方式:普通许可

许可期限:6个月

许可费:6个月内免费实施,六个月后根据实施收益另行约定实施费用

被许可方:湖北今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实名书面向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

联系人:李想姣

联系电话:027-6788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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