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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第二届湖北专利奖的通知
(时间:2025-02-27 14:38:31   点击数:

各学院、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要求,省知识产权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定共同开展第二届湖北专利奖(以下简称“专利奖”)评选工作,旨在引导创新主体在我省支柱产业领域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促进一批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树立一批专利产业化典型案例,探索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路径,奖励一批为技术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二届湖北专利奖设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专利优秀奖。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45项,其中专利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15项,优秀奖不超过20项。

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外观设计专利获奖比例不超过获奖总数的5%。


二、申报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本省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届专利奖: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产业及技术领域: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或解决“卡脖子”技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利,外观设计重点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校院所专利需在国内运用实施。

(三)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首届湖北省专利奖。

我校可推荐申报湖北专利奖2 项。如有超出项目,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中心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申报。本届专利奖获金银奖专利,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将优先推荐参评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


、申报程序

(一)申报截止时间

系统申报时间2025年2月25日—3月17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3月12日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5份,电子材料发送至kyc013@cug.edu.cn。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中心将对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校内项目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登录湖北专利奖申报网站(https://www.hbipdc.com/1/),进入申报单位端口,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填报提交。

联系人:李想姣  027-6788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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